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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幫傭/看護工常見問答


★★雇主應注意之事項/移工來臺後工作管理介紹★★


丞偉的建議與注意事項

有些『好好僱主』對移工疼愛有加。如果移工懂得珍惜,她就會知福惜福;如果她不懂得珍惜,那可就傷腦筋了。僱主對移工要因材施教,要根據移工的個性、資質,予以斟酌。對於移工的表現要有分寸的拿捏,需要雇主視情況,隨機應變了。


請記住移工就是移工,她們需要用有效管理方法去管理的,千萬別寵壞了她。很多移工在到職的前幾個月會表現的很不錯,但隨著僱勞間的日漸熟悉,許多不該有的問題便開始產生,依經驗,這大部分原因都是出在僱主把她們給慣壞了;因此請相信,維持和諧的僱勞關係,最保險的方式是保持一些距離來管理您的移工。


1. 確實遵守政府有關法令規定,切勿違法使用;否則,嚴重者除了移工會遭強制遣返,若因此而被判處徒刑或罰款將得不償失。


2. 僱主可以事先與家人商討,為移工列出工作明細表,並請移工看過。確定執行上沒有任何的困難與問題之後,移工就可根據這張明細表來工作。有了這張工作明細表,移工從此再也不必擔心丟三落四,移工只要按圖索驥逐項完成僱主的要求,完備又有效率。此外,移工照著工作明細表上所列的去做,比較沒有心理負擔。


3. 不管僱主說得再仔細,都比不上親自示範來的具體。僱主要把移工作的事,先慢慢地分解成一個、一個步驟來進行。同時,也仔細講解,讓移工可以清楚地知道該怎麼做,並可『依樣畫葫蘆』學著做。僱主在示範過一次之後,讓移工試著自己一個人再做一次。在這個時後,僱主在一旁指導,必要時不妨再示範一次,直到移工完全學會了,就可放手讓移工做。另外,僱主在示範講解時,請移工作筆記,免得過幾天忘了。而僱主也可以告訴移工,如果有任何的問題可隨時問你,免得移工想要問不敢問。


4. 一般移工在來台灣之前,雖然有在當地的訓練中心接受專業訓練課程。但在短期內要移工馬上對國台語能聽、說流利;協助家事做的好;煮一手好菜;照顧病患、老人 (小孩),要能馬上入境隨俗,來台後沒有適應上的困難,那似乎有點強人所難。借由這一層的認知,對於移工來台灣後,僅能說些日常的基本國語,做些簡單的家事,就不會大失所望。


5. 新手一定需要一個適應期來熟悉、上手。請僱主將心比心,給移工一個適應期,循序漸進的把工作交付給移工。


6. 除了薪資的發放以外,有的雇主及家人會任意多給移工錢當零用金,極容易造成往後不正常心態。


7. 如果僱主因為移工工作表現良好,要另給付工作獎金,請一定要向移工講明,是因工作表現良好才有的獎金,並非每個月都一定會給付,並且要在薪資表上寫清楚。


8. 發放薪資時,請記得一定要給移工簽收,以免日子久了,金錢牽扯不清。移工常會以家中有急用,向僱主借支薪資或預先支用稅金,請不要任意借錢給移工,否則移工容易脫逃。


9. 請僱主叮嚀家人,不要隨手放置一些錢或是貴重的東西,若是因一時隨手放置而忘了以為不見了,會誤以為是移工偷了,為避免這樣的誤會發生,所以請您一定要注意,同時也要記住『財不露白』。


10. 一般移工都會同意不要放休假,不過有些移工過了一陣子會要求一個月放一、兩天休假,請雇主斟酌;如果要給放假必須要求移工,建議放假日不可超過10點回家或是在外過夜,同時建議不可以讓移工帶朋友回家過夜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


11. 若是平常只有移工在家的話,請留下緊急的連絡電話給移工,以便有臨時的狀況發生方便連絡。


12. 應當與移工保持一定距離,絕不要當移工是客人而顯得過份客氣,應隨時記得主僱倫理,有關移工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可以考慮接受,不合理的要求請立即回絕,不要讓移工存有大多希望。


13. 遣返或更換移工也不見得會是下一位更好,請不要先再移工面前輕言說要更換,建議雙方面的試著發掘問題所在,並且解決它;否則,遣返了移工,得付出時間等下一位(替換一般大約要再花二至三個月的工作天),以及再支付辦理費用。


14. 基本上,移工隻身在國外難免會想辦法結交一些在台的同國籍朋友,但別太在意移工拿他人雇主的福利來比較,而造成不必要的困擾。


15. 移工使用電話的頻率過多,這是一般僱主所不能忍受的,可以與其約法三章。

*請特別注意防範有移工利用電信局 ”對方付費電話”叫親友打進來。


16. 為預防工作契約將屆之前逃跑,建議於辦理最後一個月的薪資,可在出境前預先結算好,但在出境當日才交付給移工。


17. 最後不論對所僱用的移工有多麼滿意,請接受丞偉衷心誠懇的建議:

  • 請不要輕易借錢給移工,否則萬一在移工未還清之前,因故被迫離台,將不易取回。

  • 如果要加薪,發年終獎金及其他額外的獎勵金,請考慮在移工契約終了,離境的時候才給移工。

  • 與移工之間有任何金錢來往(含薪資、借款等),皆應有簽收單據以作為他日佐證之用。

  • 可多留意一下移工與外界可疑的聯繫,以做為他日萬一移工逃逸時追蹤線索之用。


移工返國探親注意事項

移工於台灣工作聘僱期間,若有需要返國探親時,依定不得拒絕,僱主務必注意以下事項:


1.必須辦理重入境手續,若沒有辦理此項手續,則移工出境後就無法再回台灣了;來回機票(當時票價)及所有交通費用,皆由移工自己負擔。


2.薪水千萬不可以預先支用,也千萬不要借錢給移工,否則移工可能就會一去不回。


3.須事先與移工言明必須準時銷假上班,若逾期則視為自動解除合約。